摘要
权责发生制是从权利或者是义务的角度出发确定收入或者是费用之间的关系,而收付实现制则是从现金收付行为的发生出发来确定收入或者是费用之间的关系。归咎到统一账务上,实际上是同一记账对象的不同方面,两者是辨证统一的。结合上述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之间的辩证关系,根据现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制度——收付实现制存在的局限性,应选择性采用权责发生制,合理将权和责分摊到相应的期间,这样可有效弥补收付实现制的缺陷。
出处
《企业改革与管理》
2014年第4期92-92,共1页
Enterprise Reform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