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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动积极性须打破薪酬“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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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国家人事部门的规定,医疗机构作为事业单位,用于人员支出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总体业务支出的30%,这就等于给医务人员的整体薪酬水平设定了一个上限。尽快建立起符合行业特色的薪酬制度,打破薪酬“天花板”,已成为决定公立医院改革成败的关键课题。
作者 孔令敏
出处 《中国卫生》 2014年第4期94-94,共1页 China 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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