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与其他国家类似,佛教国家也主张对亵渎宗教的言论进行法律规制。在立法上,泰国、斯里兰卡和柬埔寨三国普遍禁止侮辱宗教领袖、扭曲宗教教义和嘲弄宗教习俗的言论;在司法上,这三个佛教国家均会对亵渎宗教的言论予以较轻的刑事制裁或一定程度的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既能保护佛教免受亵渎,也能为其他宗教提供同等保护。出于对言论自由的保障,三个佛教国家对亵渎宗教言论日渐宽容,亵渎宗教类法律较少被动用,已呈现出一种轻罪化的趋势。
出处
《前沿》
2014年第3期75-77,共3页
Forward Position
基金
北京高校青年英才计划项目的资助(项目编号:YETP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