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擅自标注清真食品认证标识该如何查处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14年3月6日,Z县质监局接到某消费者的申诉举报信,信中称,该消费者于2014年2月26日在某商场购买了一件由Z县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鱼片(生产日期为2014年2月16日)产品,该款食品在包装袋上标注“清真食品”字样,举报人怀疑该产品未获得清真食品认证,属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不合格产品,请求质监部门依法查处.
出处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14年第4期31-31,共1页 China Quality Supervision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