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民族区域自治法》是中国共产党民族区域自治法制思想的集中体现,因此,切实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离不开对中国共产党民族区域自治法制思想的全面把握。本文从历史角度回顾了建国前、建国初期、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制思想,并从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自治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国家机关、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以及上级国家机关的职责的法制思想进行内容概括。最后,在联系现实成就的基础上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民族区域自治法制思想具有加强民族关系,维护国家统一,构建与建设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体系以及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的价值与意义。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86-90,共5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共产党民族法制思想研究”(13ADJ003)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