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方国家行政问责的研究基础源于问责内涵之界定,主要形成行为说、过程说和社会关系说三种观点。行政问责不是固定概念,它因国家政治制度确立的不同权力关系形成多元类型,也随着公共行政范式的转变而发生变化。目前西方行政问责研究的主要趋势有三:一是探讨公私伙伴关系中公共组织的问责缺失;二是研究地方分权改革背景下地方政府问责机制的转型;三是关注公民参与社会问责的形式与绩效。借鉴西方国家的实践经验,有利于促进我国行政问责系统的建构与完善。
出处
《天府新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96-102,共7页
New Horizons from Tianfu
基金
教育部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博士生导师类)<深化我国行政问责制度改革研究>项目编号:20100091110042)
2011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浙江社会管理的战略转变与行为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1JDDF02Z)的阶段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