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渔业产业化是我国社会主义渔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又一制度创新。本文试图在以下两个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来讨论我国渔业产业化的意义、动因以及产业化过程中角色主体的变迁等问题。第一个假设是:整个社会存在着不同的主体,包括集团和个人,这些不同主体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作用导致了新的制度变迁和制度变迁,单一主体的社会不可能导致新的制度的变迁;第二个假设是:所有这些主体,包括政府、渔业企业、渔(农)民个人、科研院所等都是理性人,都是作为不同利益主体而存在的,只是各自追求的利益形态不同而已。
出处
《渔业经济研究》
2000年第4期2-4,8,共4页
Fisheries Economy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