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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收回的房租押金,应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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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公司以前年度为临时聘用人员租房,支付了押金2000元,由于房东认为家具遭到毁损,故未将押金退回。该押金在支付时是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的,也未计提坏账准备。
作者 王佳文
机构地区 河南省
出处 《财会学习》 2014年第5期34-34,共1页 Accounting 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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