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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阶段刑事和解制度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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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和解制度是应构建法治国家、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而产生的,为社会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多元化思维。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明确了在公安侦查阶段适用刑事和解的合法性,并对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和解程序、和解效力等内容作了专章的规定。刑事和解制度对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节约诉讼成本、保障当事人权益等方面意义重大。但当前该制度仍面临范围过窄、协议效力不明确、缺乏刚性条款和可操作性程序等问题。应以侦查阶段的刑事和解程序为视角,分析立法现状及执法困惑,端正公安机关执法理念,厘清相关法律概念,明晰和解协议法律效力,探索有效规范执法和完善和解程序,推动法治国家、和谐社会的构建。
作者 卢琳
出处 《公安研究》 2014年第2期52-59,共8页 Policing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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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8

二级参考文献32

共引文献359

同被引文献1

  • 1尚文化.刑事和解在侦查阶段的实践及其完善.http:NWWW.WZS.0/detaiL.php?ID.166360.2014.8.25.

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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