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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如何行使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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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从事保安工作已有一年多了,前不久听家人说起这样一件事情:吴某与陈某于2009年10月结婚,婚后生有一子涛涛。二人于2011年离婚,孩子判给女方吴某抚养。202年5月,吴某与刘某结婚,刘某育有一14岁男孩,四人共同生活。2013年6月,陈某在一场车祸中意外丧生,留有一套房产和肇事方给付的30万元赔偿金。
出处 《中国保安》 2014年第2期80-8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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