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八届三中全会高度定位财政职能作用,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财税体制改革作出了明确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其中,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2月22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北京大学第二届卓亚法治论坛上就中央与地方的支出责任与事权关系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并结合"国家治理视域下财税法的基础作用"这个主题,就如何完善立法和明确事权等问题提出一些见解,值得我们进一步深思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