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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档案 金昌市司法局原局长王多仁一审获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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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金昌市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多仁因犯受贿罪一审被金禺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作者 赵野
出处 《党的建设》 2014年第3期34-3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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