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是人民法院通过统一指令管辖方式,实现司法审判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的有限分离,从而摆脱地方干扰,增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审理行政案件司法能力的行政审判体制改革。集中管辖试点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宪法、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权的有效运行,监督和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但是,集中管辖制度并非一剂能够药到病除彻底根除行政诉讼体制障碍的良药,试点工作依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最终解决行政审判体制性障碍,仍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专门行政法院。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2-8,共7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