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2月,原耿马县农机公司退休人员孙大爷去世,其家人到耿马县社保局领取安葬费和抚恤金时,被告知耿马县农机公司在2003年改制时未为退休工人交纳过此款项。而原农机公司经理何先生却坚持说已为6名退休工人交纳了6.8万元丧葬费和抚恤金。社保局便要求孙大爷的家属提供交费的相关依据证明。2月26日孙大爷的儿子来到县档案馆,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他,并很快地从农机公司(改制企业)的会计档案中找到了改制时企业为6名退休人员交纳6.8万元安葬费和抚恤金的社保收费依据(发票)。
出处
《云南档案》
2014年第4期10-10,共1页
Yunnan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