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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推进电镀企业治污限期两个月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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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安县环保局近日决定对6家未完成2013年污水处理设施安装任务的电镀企业实施停产,限期两个月完成整改任务。2013年8月,海安县对园区外散户电镀企业提出2013年内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安装、投入正常运行的要求,并聘请南通市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统一设计,交由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高标准进行施工。其中,有6家企业未完成整改任务。
出处 《表面工程资讯》 2014年第2期17-17,共1页 Information of Surface Engine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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