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老子之天是复杂的,具有自然之天和宗教之天两重性。对于自然之天,老子认为天根源于本原之道,天的特征是清明,天的地位仅次于道,天的价值在于同地一起协助道创生万物,天比万物生存的时间更为持久。基于自然之天的自然性,人只是效法天,以获取生存智慧。对于宗教之天,老子认为天具有主宰性,天主宰人间万事时体现其道德性,这种道德性又体现在天一方面对所有的人"善",另一方面仅对善人"善"。基于宗教之天的主宰性,人们唯有事天、从天,顺应天意,才能获得天的佑护。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5-10,共6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老子>的思想世界研究"(AHSK11-12D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