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世界主要4个茶叶生产国中,唯独中国没有建立出口拍卖市场。茶叶拍卖交易需要相对集中的市场结构,然而,茶园小规模经营是世界普遍的生产方式。针对茶叶小生产与拍卖大宗交易的矛盾,各个国家采取不同的制度设计,斯里兰卡的纵向契约分成制和日本的横向合作组织具有代表性。中国绿茶国际垄断性是建立出口拍卖市场的产业基础,但有效实施拍卖交易仍需要制度环境的重构。
出处
《世界农业》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163-167,共5页
World Agriculture
基金
浙江省科技厅茶产业战略联盟重大软课题"现代茶叶流通模式转型研究与示范"(编号2010LM201)
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外访问学者项目(编号200383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