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BOT模式是基于较发达国家的市场条件创新出的一种项目实施和运营模式,这就要求项目东道国法律相对健全,现行法律法规应能对此类投资模式予以有效支持并对投资者有保护;其次是项目东道国应经济稳定、要有持续的相对应的市场潜力作为支撑,行业竞争环境总体较好,并能接纳BOT这种模式;上述条件满足后,当然还要求项目本身要技术经济可行、对环境的影响最小。
出处
《国际工程与劳务》
2014年第5期21-23,共3页
International Project Contracting & Labour 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