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林权抵押贷款作为林权制度改革的衍生金融信贷产品,其的施行拓宽了农村、农民融资抵押物范围,盘活了丰富的森林资源,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融资难的现状,但从推出到展开,历经九年实践,业务量呈下滑趋势。问题的原因系法律制度上的缺陷,延伸出抵押物——森林、林木及其林地的流转和处置难等问题。笔者借丽水成为中央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区域的契机,对林权抵押贷款的现状作一剖析,提出改革和完善的意见,与业者商榷,供决策层参考。
出处
《浙江金融》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70-74,共5页
Zhejiang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