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今世界,选择法治作为治国方略已经是一个公认的规律和趋势。而依法治国,前提必然是良法之治。影响良法的因素很多,但公民参与地方立法是其重要环节。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法制化是立法民主和立法公开的重要体现,是保障立法质量和法律认同度的重要措施。我国立法法及相关法规和规章对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均有一定的规定,但整体上仍然存在参与范围规定不够广泛,参与形式规定不够多样,参与程序规定不够具体,参与效力规定不够明确等问题。为了更好提高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范围和程度,在借鉴国外相关经验的基础上,需在参与范围、形式、程序、效力等方面通过法制化进一步规范。
出处
《理论建设》
2014年第1期23-27,共5页
Theory Construction
基金
2013年安徽省党校系统重点课题结项成果
项目编号:AHDXKT201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