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受到来自排除规则本身及其运行环境的双重羁绊。对非法证据的严苛界定,对瑕疵证据的泛化解释,对重复取证的立法宽容等,使得在规则层面上"排除成为了例外"。而在"亚法治秩序"之下,在不适当的诉讼理念、诉讼构造、诉讼方式的影响下,即便是"排除成为了例外"的规则也没有得到公安司法机关充分的需求回应,立法预期与实践操作差距较大。当前,推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与实施,除应建立起对规则的理性期待并合理调整规则的内容外,关键在于法意识形态的转型及刑事司法权力的优化配置。
出处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181-192,共12页
Law and Social Development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地方性刑事司法规则研究"(11BFX124)和"检察侦查权监督制约机制研究"(12CFX041)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检察环节证据合法性审查问题研究"(GJ2013D16)
重庆教委2013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问题研究"(13SKC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