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增加"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规定,是在技术层面积极吸收了英美法系专家证人模式的有益因素,将对抗的相关理念和机制导入到司法鉴定制度改革中,但规定条款过于简单,关于专家证人的诉讼资格、诉讼效力、诉讼权利、诉讼内容等缺乏相应的配套规定。如何充分发挥专家证人在解决案件专业性问题上的作用,仍需明确资格范围、确立诉讼地位、赋予权利义务,进一步完善专家证人出庭制度。
出处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29-133,共5页
Academic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