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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银行的法治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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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依法治行是银行传统"人治"治理模式的否定与扬弃,是依法治国在金融领域的具体体现。银行法治的客观动因有:体制动因、风险动因、效率动因、效益动因,其中效益是银行法治最原始、本质的终极动因。银行法治效益是指银行通过增加、强化法制治理手段所相应增加的效益。本文揭示:在一定条件下,银行法治投入与效益产出成正比,但受人治环境的制约及法治效益产出的间接性、时滞性影响,目前依法治行还停留于低效的原始层面。倡导深层拓展银行潜在的法治效益,研制现阶段法治增效的具体途径,制定转型期"法治为主、人治为补"的依法治行实施战略,实现银行法治、人治效益的最优凸性组合,是本文论述的核心观点。
作者 刘合松
出处 《湖北农村金融研究》 2000年第10期48-5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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