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0年8月6日《法制日报》的“法学视野”栏目以整版篇幅报道了各方评说“世都”案。各方人土围绕着“世都”商标转让案进行了较全面深入的讨论。该文认为:“目前对商标权转让行为的管辖出现了双轨制。“世都”商标的转让行为,商标局可以管,法院也可以管,而双轨制带来的问题是判决如何落实的技术问题,因为,对此我国商标法没有设置相应的法律程序。”也有学者认为:此案乃主要针对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民事行为是否有效的认定,因此,不属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管辖。此外,“世都”商标案的被告一方律师亦提出了管辖方面的异议。以下笔者仅就该案的管辖问题(解决商标转让注册不当案的法律途径)提出一些个人的看法,以供参考。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00年第10期37-38,共2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