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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获批 4月10日,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批准上交所和港交所开展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简称沪港通),允许两地投资者通过交易所买卖港股和A股。
出处 《首席财务官》 2014年第5期12-13,共2页 CFO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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