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众对民生需求的无限性与政府供给民生能力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是一个客观存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有效协调民生供给的公平和效率。民生需求具有层次性,民生供给要在引导民生需求健康发展,弥合应有民生需求和现实民生需求差异的过程中形成民生供需的折衷均衡。坚持基础民生供给公平优先,较高及高层次民生供给效率优先,广泛利用政府和市场具有的两类主体、两种机制的属性,不断创新民生供给方式,是实现民生供给效率和公平内在统一的有效途径。
出处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42-46,共5页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
基金
四川省教育厅<2013年全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
四川大学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六期)
四川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2014年度研究项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促进我国民生改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