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主观性维度看,有自我关注、自我—他者之间的关注和他者关注三种理解方式;以自我关注为中心,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伦理敞开了试图决定如何生活的个人的主观性视野;介于自我—他者之间的关注,康德的义务论伦理涉及一个能够理解此主观性的"第三方"立场;以他者关注为重点,列维纳斯的他者伦理凸显了他者面容的伦理意义及必须与他者"面对面"的伦理主观性视阈。依据关于道德探究的形态学预设,"道德与幸福"之一致性问题的探讨有三种形态分布上的趋向:指向"心灵秩序"的德性至善论;指向"行为法则"的道德自由论;指向"他者面容"的伦理责任论。它们构成了与"幸福"关联的道德探究的道德形态学分布的三条问题轴线:应当如何生活?应当做什么?应当如何在一起?
出处
《道德与文明》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26-32,共7页
Morality and Civilization
基金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2013ZDIXM001)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10AZX004)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KYD2013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