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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优先股试点正式启动最近,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根据《办法》,上市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三类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次发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仅向《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办法》重点针对易出现利益输送的环节进行了规定。
出处 《商业会计》 2014年第9期5-5,共1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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