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尽管保全证据公证是一种诉讼外的保全证据行为,但由于民事诉讼法给予公证证据较高的采信度性,保全证据公证文书往往能在诉讼中起到决定诉讼走向的关键作用.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对公证证据分外重视,一般不会轻易否定公证证据.但是偶尔也会出现了一些公证证据未被法院采纳的案例,其中很大一部分发生在保全证据公证领域,因为此类公证往往就是为诉讼准备的.问题症结在哪?是法院对保全证据公证要求过于苛刻,还是公证机构自身就存在过错?
出处
《中国公证》
2014年第4期56-58,共3页
China Notary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