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高等法学教育深化发展的新时期,地方高校的法学专业研究生教育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亟需研究解决。其中,消除研究生生源质量的隐忧,需要从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中寻找突破口;欲使在校研究生免受考试之拖累,应当从改革国家公务员招录体制和加强高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方面入手;克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之困难,建议通过完善实践能力评价体系和法律职业准入条件去解决;适应研究生教育类型多元化之情势,可以在细分培养目标定位和各有侧重的培养模式中来尝试。
出处
《法治研究》
2014年第5期60-64,共5页
Research on Rule of Law
基金
2012年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用型
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编号:2012GJJG041)
河北大学第二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法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研究"(编号:YJ11-20)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