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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广告宣传禁用“驰名商标”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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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表示,5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商标法》,其中明确禁止生产者、经营者使用“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专栏以及其他商业活动,否则将面临10万元罚款。
出处 《中国农资》 2014年第16期3-3,共1页 CHINA AGRI-PRODUCTION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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