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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物价局调整六大收费项目标准 力促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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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为保护环境,促进节能减排、保护水资源、倡导节约用水,古蔺县于2013年7月1日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其中居民生活用水0.40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1.00元,吨,特种用水1.80元,吨。提高了全民节能环保意识。也为古蔺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后续建设和运营提供了保障。
机构地区 古蔺县物价局
出处 《四川物价》 2014年第2期14-1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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