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国有企业治理模式演变为切入点,对国有企业信息披露机制进行研究发现,随着国有企业的治理模式转变,其信息披露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首先,以法律的形式建立国有企业信息披露机制,确保信息披露制度落实执行;其次,国有企业应进行实质性信息披露,且披露的信息应该是高质量、可理解的;第三,国有企业信息披露需要在国家治理目标、成本与收益之间进行权衡。
出处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4年第2期54-57,共4页
Journal of Hennan Business College
基金
2012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编号:2012BJJ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