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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口供”谈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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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犯罪嫌疑人你可以沉默了!新闻界为抚顺城区检察院去年8月推出的《主诉检察官办案零口供规则》一片欢呼。那么何为“零口供”呢? “零口供”的释义为:当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检察机关对嫌疑人案中的有罪供述暂视为无,而通过审查在案的其他证据,论证其是否涉嫌犯罪。 随之而来的是:检察院在审查批捕案件时,检察人员摘阅案卷材料,可不摘嫌疑人的有罪供述,而只摘其无罪、罪轻的辩解。检察讯问中,允许嫌疑人辩解,也允许其沉默。在视其有罪供述为零的前提下,按照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其危害后果如何。
作者 陈闻高
出处 《检察实践》 2001年第1期58-5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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