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1年,"入世"已经指日可待.然而1加入世贸组织意味着承担世贸组织所要求的各项义务1使我国法律制度与世贸组织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我国政府在谈判中已经承诺,一旦加入,就完全履行世贸组织成员的义务,并不要求过渡阶段优惠.我国<专利法>在2000年8月25日第2次修订之前,在专有权、权利限制和法律救济等方面与<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即TRIPS协议)有不小的差距.修订之后1这些差距已经消失了1我国专利保护制度取得了新的发展.
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2001年第2期60-61,共2页
Electron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