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理能力在数学中是属于数学思考(思维)能力中的一种,因此《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数学思考的目标表述中作了明确的要求,指出:要“发展合情推理能力和演绎推理能力”。合情推理是数学家乔治·波利亚对归纳推理、类比推理等或必然性推理(即推理的结论不一定成立的推理)的特称。合情推理是根据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在某种情境和过程中推出可能性结论的推理。通俗讲合情推理就是一种合乎情理的推理,主要包括观察、比较、不完全归纳、类比、猜想、估算、联想、自觉、顿悟、灵感等思维形式。合情推理所得的结果具有偶然性,但也不是完全凭空想象,它是根据一定的知识和方法做出的探索性的判断。本人结合数学教学谈谈如何培养学生的合情推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