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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薪留职再就业,能否享有劳动关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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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因乡医院经营不景气,2006年10月,张阿姨自愿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后,到个体医院博爱医院上班,双方签订了佣工协议》。2013年11月10日,张阿姨年满55周岁之日,回原乡医院办理退休手续时才得知,自她2006年找到工作后,乡医院就停止了为她缴纳社会保险金。
出处 《人民政坛》 2014年第5期48-48,共1页 People's Political Sc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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