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甲骨文字■,学术界将其拆分为"宀、九、殳"三部分而释为"■",认为它是殷商之傩。这种解释不能解决同一甲骨文献中,既有以武力驱逐,又有用牺牲献祭以祈神、媚神这一温和的方式之间的矛盾。笔者认为,将此甲骨文拆为两部分即"宀、伇"或"冖、役",字形释如"■",这个矛盾可迎刃而解。甲骨文中有"伇"字,其字形■与字下方的字形相同,其义有三种,笔者倾向于"疾患"的释义,则■之义可释为"室中人患病"。那么,■就不必释读为而释为殷商之傩。至于其与"寝"字连用,可释为于寝庙中祭祖,以借先祖之力消除疾患,而不必用周代傩之索室驱疫来附会之。
出处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14年第2期44-47,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Engineering University
基金
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重大研究项目(2009JJD85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