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确权发证、减轻赋税、规范流转、搞活经营的安徽集体林权主体改革任务虽已基本完成,但这只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第一步,后续改革中还存在着山林纠纷隐患、产权流转、公益林的经营管护、采伐限额政策尚需调整、林政资源管理等一系列问题亟须解决。为此,需要从林业政策的配套调整、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着手,进行集体林权后续改革,以确保林权改革绩效的实现。
出处
《安徽农学通报》
2014年第8期16-17,共2页
Anhui Agricultural Science Bulletin
基金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ansk09-10d60)
安徽省教育厅项目(2009sk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