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课堂实践教学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重要的实践教学形式,对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基础课"的课堂实践教学还存在多样性、深度性不够,科学性、系统性不强,评估机制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课堂实践教学计划的制定要专业和科学,组织要规范、严谨,效果的评估、反馈要全面和系统。
出处
《教育教学论坛》
2014年第20期69-71,共3页
Education And Teaching Forum
基金
海南省社会科学研究2011年资助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的传统借鉴与现代探索"(编号:HNSK1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