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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 新物业竹理条例5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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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拟从2014年5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阿次明确小区应急管理责任主体为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前期物业服务结束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审计前期物业服务期间物业经营性收益收支情况许公示;增设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制度;明确物业务公司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出处 《城市开发(物业管理)》 2014年第2期8-8,共1页 Urban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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