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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诉为非公企业追回200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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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这次我公司能挽回200多万元的损失,多亏了检察院,如果不是你们依法监督、维护正义,恐怕我公司将面临艰难困境,这块牌匾和这封感谢信是我公司员工心情的真实写照。”2014年3月18日,广西金恒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恒丰公司)经理携2名职工代表将写有“依法抗诉维护公平,司法为民彰显正义”的牌匾送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手中。
作者 陈文锋 庞昭
出处 《公诉人》 2014年第4期10-10,共1页 Prosecu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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