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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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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支持水电行业发展,统一和规范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出处 《会计师》 2014年第5期F0003-F0003,共1页 Accoun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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