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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承包对外需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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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张家港市大新镇胡某来电:我与村民刘某、陈某、杨某共同承包养鸡场,2006年初.经清算我退伙。此后.养鸡场亏损。杨某在没有结算情况下就私自退伙。合伙承包期满时.村里要求我们四人共同承担债务。请问:我应该承担债务吗?
出处 《农家致富》 2014年第10期55-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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