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事业单位日常涉税会计的几点困惑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事业单位一般具有行使国家职权或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其会计核算执行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而不是权责发生制,由此导致事业单位会计要素的设置及其定义与企业单位有所区别。同时,在具体会计确认和计量原则上也存在差异。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行政事业单位也需计算并交纳企业所得税,并按照属地原则缴纳营业税等相关税费。
作者 徐卫红
出处 《商情》 2014年第19期149-149,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