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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的核算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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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解释,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资产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如果资产已经减值,企业应当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并把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新会计准则规定,除特殊资产项目(如存货、消耗性生物资产等)外,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并且,所有资产发生的减值都通过新增科目"资产减值损失"来处理。"资产减值损失"属于损益类科目,通过该科目可以集中反映出本期企业计提的所有资产减值准备。该科目在利润表中进行列示,因此通过利润表即可看出资产减值损失对利润的影响。具体到实际业务中,各项资产的减值损失核算如下。
作者 张瑞英
出处 《中国农业会计》 2014年第4期20-21,共2页 Chinese Agricultural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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