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然风景作为中国文学的重要叙事客体,从《诗经》中的“比”、“兴”肇始,到魏晋南北朝和唐宋文学达到风景抒写的高峰,风景一直是古代作家“文以载道”的具象工具,“天人合一”、“物我交融”、“有我之境”、“无我之境”,均表现出自然客体和文学主体趋于融合的审美诉求。“五四”时期以来,现代性作为中国文学的价值轴心,风景走出诗歌和散文的抒情领域,
出处
《当代作家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49-56,共8页
Contemporary Writers Review
基金
江苏省社会科学项目"当代大众的文学生活情态研究"(项目编号:11ZHB007)
江苏省高校社科重点项目"当代大众的文学审美素养调查研究"(项目编号:2010ZDIXM047)
山西财经大学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网络时代的文学审美转型研究"(项目编号:QN-201401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