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人大修订的《会计法》,已于2000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会计法制建设步入新千年的一件大事。《会计法》是会计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的根本大法,贯穿于各行各业,焦化行业当然也不例外。 上海焦化公司(前身为上海焦化厂,下称焦化公司)始建于1958年,是以煤炭为主要原料的综合性大型化工企业、“一级企业”,是上海市最大的燃气制气公司,也是我国煤气化、碳-化工与煤焦油加工的研究与开发中心之一。
出处
《冶金财会》
2000年第12期23-25,共3页
Metallurgical Finan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