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美国《证券法》要求公开发行的证券注册并进行公开持续的信息披露,虽然对于小企业的公开融资活动给予了一定程度的豁免,但是众多小企业依然承担不起信息披露等监管成本,因此不能有效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公开融资,不利于资本形成。2012年美国JOBS法案将众筹这一融资方式纳入监管,使其成为合法融资行为。针对小企业融资和普通投资者投资两方面的特点,JOBS法案将监管重点从强制注册和信息披露转向设定投资者投资上限,平衡了中小企业融资便利(促进资本形成)和投资者保护之间的冲突,提供了新的监管思路。
出处
《征信》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88-92,共5页
Credit Refer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