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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做到“四个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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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3月26日黄石市原工商系统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全部移交到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县(市、区)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正式运行。在推进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过程中,黄石实现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职能配置、机构编制和人员划转“四个到位”。一是建设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机构地区 黄石市编办
出处 《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 2014年第5期47-47,共1页 China Institutional Reform and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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